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耒阳股票配资,由智能算法生成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
近日,证监会最新公布多则行政处罚书。其中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,2019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之间,现年 65 岁的王志恒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、持股优势连续买卖"东杰智能",影响"东杰智能"股票价格和交易量。截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,账户组持股 297.3 万股。
经计算,王志恒账户组交易"东杰智能"亏损共计 2.17 亿元。证监会决定:对王志恒操纵"东杰智能"股票的行为,责令王志恒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"东杰智能",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。
另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,2021 年 3 月至当年 10 月期间,现年 32 岁的朱泽宇先后操纵"通润装备""达意隆"等 23 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。经测算,违法所得为 819.34 万元。证监会决定:合计没收朱泽宇违法所得 819.34 万元,并处以 2658.71 万元的罚款。
操纵"东杰智能"亏超 2 亿元
65 岁王志恒被罚款 200 万元
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披露,王志恒,男,1959 年 3 月出生,住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。
王志恒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3 月 3 日 ( 以下简称操纵期间 ) 控制使用本人及他人等 31 个证券账户 ( 以下简称账户组 ) 交易"东杰智能"股票。
操纵期间,王志恒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、持股优势连续买卖"东杰智能",影响"东杰智能"股票价格和交易量。具体情况如下 :
( 一 ) 王志恒集中资金优势、持股优势连续交易"东杰智能"股票
操纵期间,账户组期初持有"东杰智能" 0 股,期末持有 5866.9 万股,累计买入 5102.6 万股,金额 9.89 亿元,累计卖出 2777.9 万股,金额 4.13 亿元;"东杰智能"股价从 14.01 元 ( 后复权,下同 ) 上涨至 20.31 元,涨幅 44.96%。2020 年 8 月 25 日,股价最高达到 32.92 元,涨幅 136.97%。
操纵期间,账户组在 112 个交易日申买量排名第一,128 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。账户组在 256 个交易日存在买入成交,账户组买成交量占市场总买入成交量比例超过 10% 的有 99 个交易日,超过 20% 的有 47 个交易日,超过 30% 的有 18 个交易日,于 2020 年 2 月 3 日达到最高的 54.21%。操纵期间,账户组在 36 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,在 56 个交易日卖成交量排名第一。账户组在 186 个交易日存在卖出成交,账户组卖成交量占市场总卖出成交量比例超过 10% 的有 38 个交易日,超过 20% 的有 20 个交易日,超过 30% 的有 7 个交易日,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达到最高的 58%。
操纵期间,账户组日均持有"东杰智能" 4756.8 万股,占流通股股本比例均值为 15.25%,占总股本比例均值为 14.04%。其中,超过流通股股本比例 5%、10% 和 15% 的交易日分别为 774 日、740 日和 687 日,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 8 月 4 日持股比例最高,占流通股比例为 18.51%。
( 二 ) 王志恒通过连续交易影响"东杰智能"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
2019 年 9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,账户组竞价买入 881.2 万股,买入成交金额 1.55 亿元,卖出 250.2 万股,卖出成交金额 5314.1 万元。期间账户组大宗交易买入 220 万股,成交金额 4081 万元。截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,账户组持股数量为 814.5 万股,流通股持股占比达到 5.73%。股价从 13.93 元上涨至 22.87 元,涨幅为 64.17%。
2020 年 2 月 3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,账户组在 65 个交易日申买量排名第一,账户组申买 3219.5 万股,其中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买 2455.3 万股,占账户组期间申买量的 76.26%;账户组竞价买入成交 2820.2 万股,其中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买成交 2392.9 万股,账户组竞价买入成交量占市场同期成交量的均值为 13.51%,单日最高为 54.21%。账户组卖出成交 697.6 万股,金额 1.57 亿元。账户组持股占流通股的比例从 2020 年 2 月 3 日的 7.04% 上涨至 7 月 31 日的 17.94%。股价从 20.73 元最高上涨至 31.75 元,涨幅为 53.15%。
其中,2020 年 2 月 3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,账户组申买 1184.9 万股,占市场同期申买量的 14.24%,其中以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买 965.9 万股,占账户组期间申买量的 81.50%;账户组竞价买入成交 1113.7 万股,占市场同期成交量的 20.05%,其中以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成交 953.9 万股,占账户组期间买成交量的 85.64%。"东杰智能"股价从 20.70 元 ( 后复权 ) 最高上涨至 24.89 元 ( 后复权 ) ,涨幅为 20.24%,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 17.09%,偏离度为 37.33%。
2020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3 月 3 日,账户组竞价买入 1401.2 万股,卖出 1830.1 万股。截至 2023 年 3 月 3 日,账户组持股数量为 5866.9 万股,流通股持股占比达到 14.99%。股价从 31.89 元下跌至 20.31 元,跌幅为 36.31%。
证监会表示,截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,账户组持股 297.3 万股。经计算,王志恒账户组交易"东杰智能"亏损共计 2.17 亿元。
证监会认为,王志恒在陈述申辩中认错认罚,调查过程中配合较好,量罚已综合考虑。证监会决定:对王志恒操纵"东杰智能"股票的行为,责令王志恒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"东杰智能",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。
控制 48 个账户操纵 23 只股票
32 岁朱泽宇被罚没近 3500 万元
证监会公布的另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,朱泽宇在 2021 年 3 月 5 日至 10 月 27 日期间,控制使用"郭某平"等 48 个证券账户(以下统称为"账户组")先后操纵"通润装备""达意隆""绿康生化""泰嘉股份""数源科技""国光股份""美芝股份""威星智能""亿利达""广聚能源""中百集团""广百股份""岭南控股""赛象科技""新筑股份""深华发 A ""张家界""准油股份""甘咨询""赛隆药业""棒杰股份""徐家汇""郑中设计"共 23 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。经测算,违法所得为 819.34 万元。
证监会认为,朱泽宇的行为违反《证券法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、第三项、第四项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。
证监会指出,朱泽宇单只股票的操纵具有连续交易建仓、拉抬、出货的操纵全过程特征,属于禁止的交易行为。同时,本案不存在法定从轻、减轻情形。证监会已充分考虑当事人行为期间、情节严重程度、社会危害性、配合调查及认错态度等主客观情况,量罚适当。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, 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,证监会决定 :
一、对朱泽宇操纵股票获利超过 100 万元的,没收其违法所得 558.71 万元,并处以 558.71 万元的罚款。
二、对朱泽宇操纵股票获利不足 100 万元或亏损的,没收其违法所得 260.63 万元,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,共计 2100 万元。
综上,合计没收朱泽宇违法所得 819.34 万元,并处以 2658.71 万元的罚款。
编辑耒阳股票配资